一、编制目的
遵循政府信息公开、及时、便民的原则,为了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局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查询,特编制本目录。
二、入编范围
本局信息公开目录遵循“主动公开、不公开为例外和由近及远、全面清理”的原则,依法充分满足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查询需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向社会主动免费公开本局的政务信息。
本目录收编了"政务公开"栏目信息。其中"A"类42条、"B-政策法规" 151条、"C-行政权力" 11条、"D-财务公开" 2条、"E-政府公文" 2条、"F-人事任免" 17条、"G-规章制度" 4条、"H-公务员考录" 2条、"I-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" 4条、"J-统计数据" 1条、"K-政务动态" 1775条、"L-计划公报等" 7条、"M-办事指南" 条、"N-表格下载" 17条,共计2035条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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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项目释义
1、索取号: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制的一组代码。由信息分类号、机构代码、信息生成年度、信息顺序号四部分组成。
其中:第一位字符代表信息分类,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,即"A-机构与职责"代表机构与职责,"B"代表政策法规,"C"代表行政权力,"D"代表财务公开,"E"代表政府公文,"F"代表人事任免,"G"代表规章制度,"H"代表公务员考录,"I"代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,"J"代表统计数据,"K"代表政务动态,"L"代表计划公报等,"M"代表办事指南,"N"代表表格下载。第二至四位代表机构代码,用本单位的档案全宗号,以数字形式表示,长春市民政局为011; 第五至八位代表信息生成年度,以数字形式表示,如1995、2004;第九至十一位代表信息顺序号,以数字形式表示,如001、002、999。 例如:A0112008035表示:机构与职责(A)长春市民政局(011)二○○八年(2008)第35条信息(035)
2、信息名称:信息条目的标题。
3、内容描述:信息内容的简介。
4、产生日期:信息形成的时间。
四、特别提示
1、本信息公开上的所有资料只是基于普遍的、一般的社会事例进行的总结与归类,只供一般参阅。凡涉及具体的、特殊的个案处理 ,可直接致函有权机关申请查阅相关信息。
2、本信息公开中的“内容描述”纯为方便查阅,如要了解该信息详细资料,敬请查阅公开信息的文本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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