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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投诉的提示
欢迎进入长春市民政局监督投诉栏目。

请您务必先阅读以下提示:

投诉事项如是区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有权处理的,请向区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受理申请,长春市民政局无权越级受理。

如属全市性民政政策或长春市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,我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或向您寄发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书。但务请在邮件中详细填写必填项目。

长春市民政局信访办投诉电话:(0431)87905327

接访地址: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155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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